每個基督徒也該《循規踰矩》(完結篇)──摯愛VS天國

Posted: 24/06/2017 in 悅讀報告

來到悅讀報告的最後一篇,這是譯者屏采的原創故事〈背向天國的犧牲〉。

故事講述一對熱心愛主的姊弟,終身委身事奉,然而在審判之日,能進入天國的只有姊姊,弟弟卻落空了。

//姊姊再次回看她身後的弟弟,輕聲說道:「如果我連至親的弟弟也棄之不顧,怎能算是為主犧牲呢?若是天國要叫我們兩姊弟永恆地分開,我情願不進天國!」//

最後姊姊選擇追隨弟弟,捨棄天國。

我想起了初返教會的某個下午。
一個小姊妹一臉憂傷。
團契的大姐姐問她發生甚麼事。
她說想起最愛的婆婆仍未信主,假如婆婆死後不能上天堂,她不知道該怎麼辦。
最後她說:「要是婆婆最後上不到天堂,我也不上了。」
至今她那認真的神情,仍震撼著我。

那時候她大概是小六或中一吧,因為是小孩,整件事可愛又叫人感動,想必她小小的腦袋一直轉轉轉都無法解決此事,才如此哀傷吧。

團契的大姐姐也沒有因為她年紀少而敷衍她,笑她傻女就打發她,而是嚴肅又正經地和她討論此事,這亦叫我欣賞至今。
當然結論只能是趁婆婆尚在人世,好好向她傳福音,大家一同快樂進天國。

小姊妹到最後仍未能展歡顏,但誰也沒有強逼她。
大概因為我們都知道,這個世上誰也不能保證誰一定會信耶穌吧。

(當然到了現在,我相信天國的入場券與你有沒有開口說信耶穌沒有必然關係,只得等到上帝在審判之日的定奪。)

講真,我從未思想過將來要和誰誰誰分開怎麼辦。
因為我一直覺得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選擇而負責。
縱然我愛你,我們必須分隔於天堂與地獄,那都是我們要走的路,與人無尤。
大概這就是我的無情。
但小姊妹對親人的愛的確感動我。

關於與最愛分開,甚至赤裸如故事中所發生的事情:你要進天國了,你所愛的卻要受永火之刑。

因為害怕地獄,而選擇再無痛苦、眼淚的天國,拋棄掉珍愛的人,你仍然可以喜樂嗎?
或說這樣的人仍算是基督徒嗎?
要是你為最愛拋掉上天國的門券,失落掉永生的恩典,這樣又合乎神的心意嗎?
但這樣的結果也似乎怪怪的。

「喂,如果我真係上唔到天堂,要落地獄,咁你點?」
「我都唔鍾意唱K嘅,陪你一齊BBQ囉。」

當然這只是個偽命題。

事實上,上天堂或落地獄從來都不是我們的選擇,那是上帝的審判。
因而理所當然地,我們可以避開掙扎。
你可以入上帝數,怪祂如此殘忍,
又或者入至愛數,怪他為何不信主。
總之,千錯萬錯,都錯不在你。
放心放心。

但聽講上帝讓人擁有自由意志,what if……你真的能選擇上天堂或陪至愛落地獄,你會怎麼揀?

「所以都話要快啲傳福音,咁咪唔使煩囉!天國近了,快啲叫人悔改啦!」
呀媽係女人這回事我不反對,也不想浪費時間討論。
但有些事情值得我們深思,也挑戰我們對信仰的理解。
時間,該是這樣運用的。

Shall we tal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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