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 2017 的封存

漫畫推薦 : 《累》

Posted: 27/06/2017 in 漫畫推介

你有沒有想過,假如你生得好醜好醜好醜,醜到被人歧視,醜到令人震驚,醜到叫人厭惡,你會怎麼樣 ?

我從來不敢說整容的人就是不對就是不懂欣賞自己,因為漂亮或長著一臉普通樣子的你,永遠不會明白這個世界上有些人,就因為樣子偏離了「好看」受了多少委屈。(當然有些人樣子明明過得去還硬要整成大眼尖面高鼻,那是他們的選擇,我還是喜歡自己不太完美但獨特的臉。)

漫畫的主角就是醜到極點,是那種她掉了東西你替她撿起,當她回頭你會嚇親的那種。
醜陋的她卻承繼了母親的血統,是個天生的舞台劇演員。但她那張叫人慘不忍睹的臉,實在難以想像有好的機會。
直至某日,她嘗試了母親留下給她的唇膏:塗上,親下一張你想要的臉──換面成功!

換上漂亮面孔的她在舞台上大放光彩,觀眾都震攝於她的演技。只是,換面是有時限的,而且對方也會知道,要去哪裡找一張能供她長期更換的美麗臉孔? 誰又願意借出自己的臉換上醜陋?

故事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展開,繼而再牽扯出更多更深的內幕與往事。

人類雖然掌握了變美的技術,但我想人就是會排斥本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吧。

像故事的主人翁,雖然用了不同方法獲得了美麗的面孔,但在鎂光燈之下,在觀眾的喝采聲之中,在對鏡凝視之際,她總迷惘那些讚美、歡呼到底是給予誰? 自己又是誰? 是累嗎? 還是這張臉孔的人?
就像整容後的人,生活或者因著美貌大有改善,卻會忍不住問自己:「這個還是我嗎?」

大概每個人心底其實最渴望的還是那個原原本本的自己能被接納。
不過現實呀,只有選擇口紅或者頂著醜陋活下去而已。

我仍然在基督教信仰之中「陰魂不散」。

話說與John Chan合著的〈寫給你心中尚未崩壞的地方〉(我唔係想hard sell啊)請了活石堂的堂主任王少勇牧師寫序,我必須講當我收到序時倒抽了一口涼氣,因為他其中一段如此寫到:

//對Charis,其實她的「離教」,並非真的背棄信仰,而只是暫時離開堂會,或者是離開一個建制的基督教。她沒有離開上帝。但作為牧師的我反而想說:如果走得太苦澀太勉強,何不連上帝也放下?做人快樂很重要,不如退一步海闊天空?再看看有甚麼事情發生。// (因為只是節錄,為免任何丁點誤會我要說王牧師絕無任何惡意或不負責任之言。)

我是個激烈的人,而且第一反應總是很快,或者說──太快。
當時心裡立即在想,這是個甚麼牧師?若我真因此離開信仰,這個擔子他擔當得起嗎?我承認我初看之際有點點憤怒。
後來冷靜下來,又覺得這位牧師很有意思。
(而且要信還是不信始終是我們自己的選擇,又怎可把責任推搪到他人身上?)

我們都知道,基督徒其中很重要的使命就是傳福音,更何況是牧師?
但其實福音是甚麼?
難道就是用「你是罪人–>上帝為拯救你–>派下獨生愛子為你而死–>耶穌釘十架赦免你罪–>為此獻上感恩奉獻你的一生吧」這formula框死一個人嗎?

在此不得不引用John Chan在書中的一句

//讓人好好活著──在人生不同際遇下仍然在基督裏有生命力的活著──正是當下基督教會的福音使命。// 。

因而王牧師與John Chan其實懷抱著相同理念,信仰是為了令我們好好活著,活得快樂(註:非廉價的快樂,已包含痛苦、犧牲之意),若今日信仰只令你感到苦澀勉強,又何必再走下去?
這是個很大膽的講法,因為得羊已不容易,現在竟還大開中門讓羊離去?

但我一直沒有走。

我問自己,我信得很難過嗎?
我想說,最痛苦的時間原來已在不知不覺中過去。
我現在活得非常自在而快樂。
我思索當日的痛苦乃因世界頃刻崩壞而曾經相信的一切好像都化為烏有而叫我徬徨焦急。
但後來一步一腳印地走,漸漸更深刻明白自己在相信甚麼,不信甚麼。
也理清了信仰在生命之中是怎樣的一回事。

比如我始終無法認同同性戀有問題或同性戀性行為是罪,但我信上帝的愛。
耶穌對人的憐憫與同行也叫我深深感動。
也許你可以指控我信得不倫不類,以自己為中心,自行挑選想要信甚麼,不信甚麼;但我也不覺得將別人教導或詮釋的信仰奉為己用,堅定不移地咬牙遵守有比我高尚更多。

信仰到底是經思考後的選擇還是不問緣由謙卑虛己全權接受,這是無法三言兩語說得清的事。
既然審判的是神,就交由神定奪吧。

以前我以為信仰是我要把在教會的那個我帶到日常生活之中,必須在每件事上都有好的見證,別人就會希奇我為什麼不怕吃虧為什麼如此抵得諗為什麼和一般人那麼不同,然後他們會發現全因為我是個基督徒!
現在我發覺信仰即生命,生命即信仰,沒有甚麼特定的標準、軌跡、模範。
我是個很喜歡看漫畫的人,情緒低落的時候還是偶爾會浮起要不要結束生命,在戀愛這關口和所有女人一樣患得患失,但這些都不影響我是否能被稱為一個基督徒。
當信仰進入生命,不需要刻意高舉神,為每事感恩,高呼主呀主呀。
如果你信,信仰早就與你融為一體。

「吓,你係咪問我仲有無返教會?」
「唔係呀,我已經放棄問你呢條問題啦。」
我們一同笑笑。
我並不抗拒返教會,卻亦無覺得逼切需要回去的感動。

離教者與教會也並不一定處於對立。
就像某日我在街上碰見往日的堂主任,我思考了零點幾秒之後決定扮㩒手機避免尷尬,他卻大方叫我的名字並與我握手。
在他的眼中,我看見牧者對羊的關懷。
那一刻,我覺得自己「輸了」,輸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由衷感謝牧者叫住了我,以致我感受到來自信仰的那份溫暖。

來到悅讀報告的最後一篇,這是譯者屏采的原創故事〈背向天國的犧牲〉。

故事講述一對熱心愛主的姊弟,終身委身事奉,然而在審判之日,能進入天國的只有姊姊,弟弟卻落空了。

//姊姊再次回看她身後的弟弟,輕聲說道:「如果我連至親的弟弟也棄之不顧,怎能算是為主犧牲呢?若是天國要叫我們兩姊弟永恆地分開,我情願不進天國!」//

最後姊姊選擇追隨弟弟,捨棄天國。

我想起了初返教會的某個下午。
一個小姊妹一臉憂傷。
團契的大姐姐問她發生甚麼事。
她說想起最愛的婆婆仍未信主,假如婆婆死後不能上天堂,她不知道該怎麼辦。
最後她說:「要是婆婆最後上不到天堂,我也不上了。」
至今她那認真的神情,仍震撼著我。

那時候她大概是小六或中一吧,因為是小孩,整件事可愛又叫人感動,想必她小小的腦袋一直轉轉轉都無法解決此事,才如此哀傷吧。

團契的大姐姐也沒有因為她年紀少而敷衍她,笑她傻女就打發她,而是嚴肅又正經地和她討論此事,這亦叫我欣賞至今。
當然結論只能是趁婆婆尚在人世,好好向她傳福音,大家一同快樂進天國。

小姊妹到最後仍未能展歡顏,但誰也沒有強逼她。
大概因為我們都知道,這個世上誰也不能保證誰一定會信耶穌吧。

(當然到了現在,我相信天國的入場券與你有沒有開口說信耶穌沒有必然關係,只得等到上帝在審判之日的定奪。)

講真,我從未思想過將來要和誰誰誰分開怎麼辦。
因為我一直覺得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選擇而負責。
縱然我愛你,我們必須分隔於天堂與地獄,那都是我們要走的路,與人無尤。
大概這就是我的無情。
但小姊妹對親人的愛的確感動我。

關於與最愛分開,甚至赤裸如故事中所發生的事情:你要進天國了,你所愛的卻要受永火之刑。

因為害怕地獄,而選擇再無痛苦、眼淚的天國,拋棄掉珍愛的人,你仍然可以喜樂嗎?
或說這樣的人仍算是基督徒嗎?
要是你為最愛拋掉上天國的門券,失落掉永生的恩典,這樣又合乎神的心意嗎?
但這樣的結果也似乎怪怪的。

「喂,如果我真係上唔到天堂,要落地獄,咁你點?」
「我都唔鍾意唱K嘅,陪你一齊BBQ囉。」

當然這只是個偽命題。

事實上,上天堂或落地獄從來都不是我們的選擇,那是上帝的審判。
因而理所當然地,我們可以避開掙扎。
你可以入上帝數,怪祂如此殘忍,
又或者入至愛數,怪他為何不信主。
總之,千錯萬錯,都錯不在你。
放心放心。

但聽講上帝讓人擁有自由意志,what if……你真的能選擇上天堂或陪至愛落地獄,你會怎麼揀?

「所以都話要快啲傳福音,咁咪唔使煩囉!天國近了,快啲叫人悔改啦!」
呀媽係女人這回事我不反對,也不想浪費時間討論。
但有些事情值得我們深思,也挑戰我們對信仰的理解。
時間,該是這樣運用的。

Shall we talk ?

若要從新的漫畫中推薦一套好讓你消磨時間,我會選擇這套。

故事開展於一個孤兒院,那裡風景優美,有一個愛錫他們的保姆,他們叫她做「媽媽」。
孤兒院的生活很快樂,雖然大家是孤兒,卻沒有人鬱鬱寡歡,因為孤兒院的大家正是彼此的家人。
孤兒院每天都需要考試,但除此以外,生活很愜意。
考得差也沒有人會責怪你,所以絕對沒有香港學生所面對的沉重壓力啊。
他們每天都在蹦跑、玩耍,樂也融融。

他們頸上都有個編號,因為每個人都有,因為一出世就有,雖然如此突兀,卻無人在意。

直至那日,可愛的科尼到達12歲之齡(孤兒院規定小孩到達12歲後,便會送到鄉里的養父母那裡),大家與她話別。主角艾瑪與諾曼卻發覺科尼忘記了帶走最喜愛的兔兔毛公仔,於是他們便追過去,想要送到她手中。沒想到他們到達時看見的卻是科尼的屍體……

原來孤兒院只是個幌子,那裡其實是人類的養殖場。
外面的世界早被像異形的「鬼」所統治,他們其實是「鬼」的食物,「媽媽」不是和藹可親的媽媽,只是一名負責在他們12歲時把他們出貨的飼養員。

世界頃刻崩壞,從前的美好瞬間化為錐心的痛苦。他們的好友雷原來早就知道一切。

今後,他們何去何從?
是逃離這恐怖的養殖場,抑或就乾脆快快樂樂度過那短短12年的人生?
外面又是怎麼一回事?
外面的世界還有人類嗎? 還是只剩下「鬼」?
要把真相告知其他的孤兒嗎? 或是自己默默承受?

每一步,都不容易走。

假如是你,你又會怎麼做?
又,如果時光能倒流,如果你是艾瑪或諾曼,
你會希望當日自己有去追科尼嗎?

心心 = 點都追,真相最重要。
喊 = 唔追,寧願咩都唔知開開心心咁過埋佢!

〈約定的夢幻島〉現更新至43話,每一話都非常緊湊,絕無悶場。
有機會便看看吧 : )

是不能也,非不為也。

話說最近見返很久不見的中同,少不免聊聊舊事,講講大家的現況,以及,更新一下大家common friend的資訊。

「聽講呀邊個邊個同邊個邊個點點點喎。」
「唔係啦,係因為咩咩咩啫。」
「吓,佢唔係咁同我地講架喎。」
「咁佢同你地梗係咁講啦,唔通話自己唔啱咩。」

我想起曾為到呀邊個邊個感不值,又覺那些人幼稚低B,到最後原來故事有另一版本。

「唉,被佢呃左tim。」朋友A說。
「咁又唔好咁講,觀點與角度啫。」朋友B回答。

頓覺朋友B也頗有智慧。

語言由我們的口組織誕生之際,早就失去了客觀與公允。我們縱能夠抵擋情緒的侵略,也無法掙脫自身視野的牢房。
「瞎子摸象」是自古到今依舊起著警醒之用的小故事。
我們都有限制,沒有人能擁有絕對真理。
因而無論我們聽著甚麼甚麼,你可以相信或懷疑,
但要記得背後留下一絲空間,好藏著故事的另一面。

只是我的意思不是要你疑神疑鬼,終日做偵探查考朋友說話的真偽;也不是鼓勵你做法官,高高在上審判朋友對事件描述的準確度。
這是很討人厭的。

千 萬 不 要 這 樣 做 。

我常想,人與人的關係就是一種選擇。
我選擇站在你那邊,我選擇相信你,我選擇和你一同走這路。
並不需要根據。

如果你們在辯論地球是圓還是方這些鐵一般的科學,又或是在講sin, cos, tan這些已被證的公式,這些的確有著答案或對錯。
但除此以外,人生絕大部分的事情並無正確與錯誤之分──特別當牽涉到情緒之時。

我知道一隻手掌拍不響,也知道牛唔飲水唔撳得牛頭低。
但如果那不是影響世界的大事,也不是大是大非嚴重傷害他人的事情,或導致他下半生走向滅亡之路。
你當他是朋友,就悄悄把道理和所謂的「真相」吞進肚裡吧。
畢竟他都感覺受傷了,你還去評論他的感覺是否合情合理,不會太殘忍嗎?